2024-01-15 15:26:44
来源:海力物流
发布时间: 2024-01-15 15:26:44
来源:海力物流
正常情况下,收货方需要正本提单或电放或seaway才能提货,但却发生“正本提单在手,货居然已被提走”。我们把这样的情况称作“无单放货”。
这种交易方式的正常操作是:客户先付30%定金,我们做货,做好货后安排货物装运,然后拿到正本提单。接着把提单复印件给到客户,等客户确认提单信息ok,客户付余款,我们收到钱后寄正本提单给他,或者让船公司电放,然后再给到客户电放号,客户才可提货。这是比较常规的“无单放货”,其实我们还经常会遇到很多非常规“无单放货”的操作,例如什么单据也不需要,连提单复印件都不需要,就能把货提走!
发生无单放货,外贸人是很焦虑的,因为大部分走海运的订单数额都不小,这种情况下不仅货物被收货人提走,而且无法收回货物的尾款。在非洲、南美等部分国家的法律允许无单放货行为。这些国家对进口货物实施单方面放货政策,船东对正本提单的操控被取消,由海关来决定是否放货给提货人。船公司在这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下无权控制货物,那么货代和船公司就可以在法律上主张免责,风险就会由出口商(卖家)承担。
为了避免这种政策性风险,建议您在与允许非正本提单发货国家的客户进行贸易往来时,在收到全部货款之后再发货,或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来规避相关风险。